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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鸡岐山一个工地安全员被欠13253元 17小时跨区域追回
来源: | 作者:bjssdsh | 发布时间: 2019-01-22 | 1087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1月18日上午11时许,50岁的兰航行走进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,称自己在宝鸡一旅游项目工地当安全员时,被欠薪13253元。17小时后,经过省市县三级劳动监察部门协作努力,为其拿到了被拖欠半年多的工资。

  活干了,企业撤场了

  没结算的工钱找谁要?

  2018年3月20日至5月20日,兰航行在宝鸡岐山一旅游项目工地做安全员,负责安全监管工作。5月20日项目结束了,企业撤场了,他的两个月工资却没给结算,每次打电话要工资,得到的答复都是缓一缓。

  兰航行去岐山当地劳动监察机构咨询,得到的答复是,根据相关规定,对于流动施工的企业,如果企业已撤场,应由企业注册地劳动监察机构受理农民工讨薪投诉。如果项目已经结束,总包方企业已经撤场,需要找总包注册地劳动监察部门。然而兰航行联系承包项目负责人时,电话总是无法接通。

  兰航行是经私人介绍到工地干活,几经折腾,先后去了岐山县、西安莲湖区和新城区劳动监察机构,才弄清楚他在宝鸡岐山干活的工地开发商是西安某旅游公司,工程总包公司在西安莲湖区注册,分包公司是在新城区注册的一家钢结构公司,而分包公司已经从注册地址搬走,查不到联系方式。

  跨区域协作执法

  他在春节前拿到了全额工资

  眼看着春节将至,工资还没拿到。1月18日上午11时许,抱着最后一线期望,兰航行和妻子走进了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,工作人员杨智永接待了他们。

  听了兰航行的讲述,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局认为该案具有跨区域协作执法特殊性,涉及宝鸡、西安多个劳动监察机构,决定指定宝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核查处理,并在当天下午4时许向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了《关于快速核查处理兰航行欠薪案件的紧急通知》,并将案件办理情况纳入2019年治欠保支工作考核内容。

  1月20日,宝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队长刘林红告诉华商报记者,1月18日下午4时左右接到省局紧急通知后,他立即与兰航行联系了解情况,并通知岐山县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王岚立即联系兰航行并告知他,不管由哪里受理,一定会解决他的欠薪问题。

  1月18日下午5时许,王岚通过岐山县旅游局(农民工讨薪联席单位)与项目开发商联系,又分别联系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,反复沟通协调,确认了有争议的欠薪数额。

  为了尽快帮兰航行全额讨要工资,1月19日,岐山县旅游局办公室主任李永刚、王岚等人从宝鸡岐山赶到西安后,将总包企业、分包企业一起约到总包企业公司所在地,下午1时左右将13253元工资(其中11833为转账,1420元为现金)全额讨回,交到了兰航行手里。这时,距离兰航行讨薪事件正式处理仅17个小时左右。

  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局工作人员杨智永表示,类似需要省市县三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协作的讨薪案例并不多。如果企业没有撤场,宝鸡岐山的欠薪投诉基本在当地就可以解决。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立了跨地区协查机制,该案在跨地区协作讨薪案件中较为典型。下一步,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局将指导市、县劳动监察机构进一步加强和落实跨地区执法协作机制,坚持属地管理,便民高效的原则,加大对流动施工企业的监管,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劳动工资权益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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